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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行三级认证的委托书和声明书只需要撰写中文版本。很多人认为用于中国使用的在加拿大签署是委托书、合同或声明书应该是英文撰写的,或者是中英文双语撰写的,因为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是英文,看起来这个看法是对,这个其实是一种误解。实际操作中,我们只用中文撰写即可。除非当事人不是加拿大华人,不懂中文。其原因有以下几条: 1、办理委托书、声明书的当事人大多数是华人,中文更能表达自己的意思; 2、三级认证文件最终要在中国使用,中国的官方语言是中文; 3、领事馆的领事和办事人员都是华人,都懂得中文; 4、加拿大政府的办公人员不懂中文,但是他们不看文件的内容,他们只看对文件进行公证的律师或公证员的签名和印章; 5、办理公证的律师或公证员自己及其助理人员大多是华人都懂得中文。 |